上星期, 和老公做了"離婚證人", 記得當初心裡的O.S.是....一定離不成!! 過了一個多星期, 傳來的消息果然是....沒離成!!

說是.....兩方到了戶政事務所, 女生突然反悔不離了, 但也有人推斷, 根本連戶政事務所都沒去吧!!

不過, 不管是否離婚, 都不關我們這些外人的事, 只是所謂"歹戲拖棚"!! 有點煩了!! 還聽說, 達成了不離婚協議, 其中之ㄧ是, 同房(原本是女方跟小孩同一房, 男方單獨一房)!! 還真是要求不高ㄚ!! 尤其是要和沒感情的人同睡一張床, 是讓我覺得"噁心"! 或許他們之間還是有感情吧!! 誰知呢???

反正, 是奇怪的一對夫妻!! 無法理解中~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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